全国政协常委呼吁立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2012-06-21 1032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屡屡发生、形式多样,却投诉无门、维权困难。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曾华呼吁通过国家立法、设立专门机构、加强监督管理等办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有的金融机构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扣收各种名目的手续费;有的消费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信用卡,形成对金融机构的欠债;银行排长队等候现象司空见惯,客户的时间和尊严被忽视;多种理财产品提示不足,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曾华常委一一列举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并指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亟待保护。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应该享受生命和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权益受到侵害后的接受赔偿权等。”曾华常委说,金融消费者维权难,主要原因包括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维权“无法可依”,金融行业协会自律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作为有限等。
曾华常委建议国家专门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走上法制轨道。可以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契机,使两部法律相互衔接,共同发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他还建议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明确职责,使金融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时投诉有门,有法律保护,有组织支撑。他同时建议建立一套全国联网的金融消费者投诉电子信息跟踪系统以及投诉处理信息库。
曾华常委还呼吁加强金融机构的自律和监督管理,加强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维权宣传,提高抗侵害能力和维权水平。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20日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十一次会员大会上指出,银行业发展归根到底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服务,银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来源:新华网
有的金融机构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扣收各种名目的手续费;有的消费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信用卡,形成对金融机构的欠债;银行排长队等候现象司空见惯,客户的时间和尊严被忽视;多种理财产品提示不足,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曾华常委一一列举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并指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亟待保护。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应该享受生命和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权益受到侵害后的接受赔偿权等。”曾华常委说,金融消费者维权难,主要原因包括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维权“无法可依”,金融行业协会自律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作为有限等。
曾华常委建议国家专门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走上法制轨道。可以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契机,使两部法律相互衔接,共同发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他还建议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明确职责,使金融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时投诉有门,有法律保护,有组织支撑。他同时建议建立一套全国联网的金融消费者投诉电子信息跟踪系统以及投诉处理信息库。
曾华常委还呼吁加强金融机构的自律和监督管理,加强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维权宣传,提高抗侵害能力和维权水平。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20日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十一次会员大会上指出,银行业发展归根到底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服务,银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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