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规则模板
2013-05-14 1523
就 业 规 则
第一章 总则:
1. 宗旨:本《就业规则》为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和解释,详细定义并明确员工应遵守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就业规则》适用于与 及其中国大陆地区所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 人事:
1. 员工的分类:员工分为一般员工和管理职员。
2. 员工的招募:招聘员工时,公司经过面试和筛选,根据岗位录用条件择优录取。公司保留对候选员工最终的录取权。
3. 员工的提出义务:新录用员工应在到职日起7日内,向公司提交履历书,免冠证件照,公司指定医院的入职体检报告,最高学历证明,相关岗位技能证书,劳动手册和退工单以及其他公司要求的资料。当前项提交资料中的信息变更,员工须在7日内向公司书面申报。
4. 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与每位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5. 试用期:新录用员工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试用期间,如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并提前3天书面告知。员工在试用期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公司。
(1) 劳动合同有效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 劳动合同有效期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 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 试用合格员工的录用日期自试用期起算,试用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月薪的9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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