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所有煤矿6月底前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2013-02-06 1355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6日)在其官网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所有煤矿必须按规定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
通知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定的时限倒排工期,把任务、措施和进度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
通知指出,各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照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安全实用的原则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优先建设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应当优先选择专用钻孔、专用管路供氧(风)等方式,为避险人员提供可靠的生存保障。
来源:人民网
通知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定的时限倒排工期,把任务、措施和进度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
通知指出,各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照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安全实用的原则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优先建设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应当优先选择专用钻孔、专用管路供氧(风)等方式,为避险人员提供可靠的生存保障。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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